8月17日,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咸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专家论证会。建筑学院行政负责人汪耀武教授作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应邀参加论证。
这是咸宁市拟出台的首个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分为七章三十九条,将对咸宁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监督管理等活动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与会专家听取了工作专班对本办法起草情况的汇报,结合咸宁市实际给出了全面、客观的论证意见。
近年来,建筑学院教师充分发挥专业特长,积极服务咸宁市地方经济发展。后期,建筑学院将不断加大“走出去”步伐,拓宽专业服务渠道,持续打造建筑学院“建德筑能”社会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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