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成长是终身学习的过程,青年教师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其培养和成长至关重要。为贯彻落实学校2022年工作报告和建筑学院“四有”课堂“1234”行动计划,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的综合素质,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为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教育教学能手,特制订本方案。
一、培养对象
建筑学院讲师及以下职称的教师,包含院内行政岗、辅导员岗、实训员岗教师,只要承担课程教学,均按本实施方案执行。
二、培养目标
通过“青蓝工程”培养,青年教师在教研室和指导教师的指导和帮助下,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均能适应教学需要,能在较短的时间全面熟悉各教学环节,掌握教学规律,并能独立、较好地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逐渐成长为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
三、指导教师要求
1.任职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评讲师4年以上的骨干教师;
(2)所从事的学科专业原则上应与培养对象相关相近,对学科专业研究和前沿发展有较深入的了解;
(3)教学能力突出,优秀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者等予以优先选聘。
2.选聘办法
(1)培养对象依据以上指导教师任职条件,与意向指导教师协商确定后将名单报教研室主任审核;
(2)教研室主任将名单报教务科汇总,教务科统一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
(3)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青年教师人数不超过2名。
四、培养措施
序号 |
项目 |
时间 |
要求 |
1 |
工作手册、教案等填写制作 |
每学期 |
指导教师指导使用学校统一的模板,内容详实、各要素齐全 |
2 |
听课 |
每个月 |
青年教师须听课3次,其中2次为指导教师的课堂 |
3 |
被听课 |
每学期 |
青年教师被听课4次,其中2次为指导教师,另1次为教研室主任,另1次可为其他老师,采取青年教师邀请听课人的形式 |
4 |
公开课 |
每学期 |
青年教师举行公开课1次,面向全体教研室教师,指导教师必须参加,采取向教研室主任申请开展的形式 |
5 |
教学研讨 |
每学期 |
1次,面向全体教研室或课程团队教师,指导教师必须参加,采取教学心得汇报、学习汇报等方式 |
6 |
教学资料检查 |
每学期 |
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共3次,指导教师必须参加 |
7 |
教科研任务 |
每年 |
主持1项院级或校级教研或科研项目,或公开发表科研论文1篇,指导教师指导 |
五、激励考核
1.激励措施
(1)指导教师指导青年教师直接作为职称评聘考核依据,学院给与绩效课时奖励;
(2)纳入学院教师工作量考核、三全育人考核等,并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3)学院优先外派指导教师参加各类专业交流、培训活动,鼓励指导教师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2.考核管理
青年教师及指导教师实行年度考核,对照“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清单”,着重考核青年教师培养实效。考核结果为年度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1)年终开展青年教师年度绩效报告会,由青年教师对照“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清单”报告培养工作完成情况,并上交佐证材料至教务科存档;
(2)每学期末开展指导教师指导经验交流会,由指导教师报告指导情况交流经验心得,持续改进指导工作;
(3)考核不合格的青年教师,当年年终绩效考核扣除绩效500元以作警示;
(4)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青年教师,报校组织人事处重新安排岗位;
(5)考核不合格的指导教师,当年年终量化考核取消相应激励课时,并取消指导教师资格。
建筑学院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