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
建筑学院教师“青蓝工程”实施方案
时间:2022年04月20日 00:00 来源: 作者: 最后编辑:

  教师成长是终身学习过程,青年教师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培养和成长至关重要。为贯彻落实学校2022年工作报告和建筑学院“四有”课堂“1234”行动计划,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的综合素质,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为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教育教学能手,特制订本方案。

、培养对象

  建筑学院讲师以下职称的教师,包含院内行政岗、辅导员岗、实训员岗教师,只要承担课程教学,均按本实施方案执行。

二、培养目标

  通过“青蓝工程”培养,青年教师在教研室和指导教师的指导和帮助下,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均能适应教学需要,在较短的时间全面熟悉各教学环节,掌握教学规律,并能独立、较好地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逐渐成长为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

指导教师要求

   1.任职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评讲师4年以上的骨干教师;

  (2)所从事的学科专业原则上应与培养对象相关相近,对学科专业研究和前沿发展有较深入的了解

  (3教学能力突出,优秀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者等予以优先选聘

  2.选聘办法

  (1)培养对象依据以上指导教师任职条件,与意向指导教师协商确定后将名单报教研室主任审核;

  (2)教研室主任将名单报教务科汇总,教务科统一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

  (3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青年教师人数不超过2名。

培养措施

序号

项目

时间

要求

1

工作手册、教案等填写制作

每学期

指导教师指导使用学校统一的模板,内容详实、各要素齐全

2

听课

每个月

青年教师须听课3次,其中2次为指导教师的课堂

3

被听课

每学期

青年教师被听课4次,其中2次为指导教师,另1次为教研室主任,另1次可为其他老师,采取青年教师邀请听课人的形式

4

公开课

每学期

青年教师举行公开课1次,面向全体教研室教师,指导教师必须参加,采取向教研室主任申请开展的形式

5

教学研讨

每学期

1次,面向全体教研室或课程团队教师,指导教师必须参加,采取教学心得汇报、学习汇报等方式

6

教学资料检查

每学期

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共3次,指导教师必须参加

7

教科研任务

每年

主持1项院级或校级教研或科研项目,或公开发表科研论文1篇,指导教师指导

五、激励考核

  1.激励措施

  (1)指导教师指导青年教师直接作为职称评聘考核依据,学院给与绩效课时奖励;

  (2)纳入学院教师工作量考核、三全育人考核等,并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3)学院优先外派指导教师参加各类专业交流、培训活动,鼓励指导教师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2.考核管理

  青年教师及指导教师实行年度考核对照“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清单”,着重考核青年教师培养实效。考核结果为年度合格、不合格个等级

  (1)年终开展青年教师年度绩效报告会,由青年教师对照“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清单”报告培养工作完成情况,并上交佐证材料至教务科存档;

  (2)每学期末开展指导教师指导经验交流会,由指导教师报告指导情况交流经验心得,持续改进指导工作;

  (3考核不合格的青年教师,当年年终绩效考核扣除绩效500元以作警示;

  (4)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青年教师,报校组织人事处重新安排岗位;

  (5考核不合格的指导教师,当年年终量化考核取消相应激励课时,并取消指导教师资格

 

建筑学院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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