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巡查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课堂教学状态及秩序检查是教学巡查的重点。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教风及学风,督促教师认真执行课堂教学规范,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打造有效课堂,特制定建筑学院日常教学巡查制度。教学巡查制度是建筑学院教学诊断与改进系列制度之一,与督导听课、教研室主任评课等有机结合,作为年终绩效考核依据。
一、巡查时间
全院所有教师和班级安排有教学任务的时间。
二、巡查对象
全院所有安排有教学任务教职工和班级(包括教室、机房、实训室等)。
三、教学巡查的组织和形式
1.所有正常上课必须严格按照课表进行,如需调整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未办理手续擅自调课或者未上课者按教学事故处理。教务科将对每周巡查情况进行公布,作为工作量统计依据。
2.教学巡查以院学习部课堂全覆盖查课为主,以教务科、学生科及辅导员抽查监督为辅,具体安排见附表。
四、巡查内容
教学巡查工作的重点是教师到岗、教学准备、学生到课及课堂纪律等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巡查教师课堂授课情况
1.教师到岗:有无旷课、迟到、早退和随意调课等现象;
2.教师教学资料:教材、教案、工作手册等教学资料是否齐备;
3.教师课程思政:在课堂上仪表是否整洁、有无思政教育和不当言论等;
4.教师课堂教学组织:教学环节和授课情况、课堂纪律维护情况;
5.实训辅导教师是否到岗、随堂听课等情况。
(二)巡查学生课堂学习情况
1. 学生到课:应到人数、请假人数、实到人数、到课率;
2. 学生课堂表现:学生整体听课状态,有无违纪违规等现象。
(三)检查实训室卫生及设备运行情况
1. 检查各实训室卫生情况;
2. 检查各实训室的实训项目安排及设备运行情况;
3. 检查各实训室的安全防范情况。
五、巡查要求
1. 巡查应严格按照安排表进行检查,要如实做好记录,巡查过程中发现明显问题的,应拍照留证,并与记录表一起按时上交教务科汇总、存档。
2. 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需要当即解决的,应及时向教务科和学生科汇报。
3. 出现教学事故将在全院通报批评,并上报教务处。
4. 巡查汇总结果和到课率统计表同时于每周一在全院通报。
建筑学院
2019年3月1日